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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蘭老師讀聖經筆記  創世記9-14 

 

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, and void and darkness需要討論。因為「The earth」以現代的瞭解,並不是指我們現在的地球,而是指地球的前身;它是一顆「超巨星」(Supernovae)。

 

因為按現代天文學瞭解,我們地球的前身,是一顆「超巨星」。這顆超巨星在原始狀態時,它的品質大約比整個現有的太陽系的品質還大(因為它有很多的能量已燒毀),但按它的品質,按現在科學的認知,卻無法產生比鉛更重的元素,要等到它在爆炸前,變成「超巨星」變紅變大,這時其內部就會產生高溫高壓,在這時,這顆「超巨星」的內部,纔會產生比鉛更重的元素,然後爆炸,也因此,這顆「超巨星」爆炸後,所產生的是我們現在太陽系中的太陽、地球、月亮、其他的行圼和太陽系週邊的歐特雲。

這時離上帝最初的創造,已大約有七十億年,也因此,在太陽系中行星,甚至連一些小品質的衛星。就因為這樣,纔會含有以他們的品質不該有的那些比鉛更重的元素。

 

 

神進一步的創造,是以生命為次序。

祂先造沒有生命的東西─光、空氣、並恢復地,然後造有生命的東西;先造最低等的植物生命,再造較低等的動物生命─魚和鳥,又造地上的牲畜、昆蟲和野獸,最後神纔造最高等的生命─人。

神六天的創造,不僅僅是外面的創造,更是為著福音,並基督徒生命經歷與長大的歷程。我們對基督的經歷,也是從得救前的黑暗和空虛,到神的光和話進來,使我們裡面產生生命。借著進一步的光照─第四天的光,這生命要在我們裡面長大,從最低等植物的生命,長大到魚和鳥的生命,再長大到地上活物的生命。

創世記第一章是神創造整個過程,第二章裡所提到的是在創造的過程裡面的重點記載,特別著重人被造的經過。

 

  對於生命和死亡的區別,一個頂重要的事實就在於血。

這個血沒有功用就等於死亡。植物裡面是沒有血的,雖然它有它的汁液,但它與血是不相同的一件事。

 

 

  真正的生命和真正的死亡乃是在於我們與神的關係。

我們與神的關係正常,我們就有生命;我們與神的關係不正常,不能見神的面,那就是死亡。

就算我們現在能活能動,還是死亡。

死亡就是說你不能見到神的面,我們瞭解到這一點的時候,我想那一個就不會給我們任何的困難。

 

再看神的創造日

 

 有晚上,有早晨”,有人這樣說從希伯來文翻出來的話可以翻成“有開始,有結束”。

第七天就稱為“安息日”。這個“安息日”是怎樣的演算法呢?它就是從黃昏開始到第二個黃昏為止,這就是叫作一天。這個我們從出埃記裡面就很清楚看到,“安息日”就是這樣計算的。猶太人到現在,他們計算日子還是從黃昏開始到第二個黃昏為止。“有晚上,有早晨”,一個晚上到一個早晨就叫作一天,第七天就是這樣的一天,所以同樣地,其他六天也是這樣的一天。我們很清楚的看到這樣的一件事情。

 

 

  我們再回頭看第一章,我們提到神第一件顯明經撒旦破壞的恢復的工作的法則便是分別:明暗分別、空氣上下分別、陸地與海洋分別、菜蔬出來時的各從其類,樹木長出來時的各從其類,魚和動物又是各從其類,很明顯的有一個分別的法則在裡面,不能混亂。

 

神就是用這個法則去完成他的恢復。我們看見神直到今日仍是用這個原則,一直沒有改變。在舊約時期律法將人分別出來:尋求神的和不尋求神的。

信與不信,得救與滅亡,救恩把這個事實很清楚的分別出來。

 

 

我們提到神頭四天所作的事,完全是用他口中的話來完成的,“神說,要有光就有了光。”“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,將水分成上下,”神這樣說,事就這樣成了。

神又說:“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,事就這樣成了。”然後又說:“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,並結果子的樹木,各從其類,事就這樣成了。”然後在第四日我們又看到,“神說,天上要有光體,可以分晝夜,作記號,定節令、日子、年歲,並要發光在天空,普照在地上,事就這樣成了。”

在這頭四天裡面所成的事都是根據神所說的話,所以聖經就說:“神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。”所以神的話一方面是讓我們看見他有權柄,另一方面是有能力,權柄和能力是透過神的話來顯明。神的話所以能成就這些事,乃是因為他的權柄和能力是透過神的話所帶出來的。

我們是可以看到的,整本聖經所說的,和神永遠的旨意,在創世記第一章裡已經說明出來了。

 

 

 我們要注意在神創造的過程裡,神是將他永遠的旨意作為目的的,一切都是向著那永遠的旨意。

我們看到一日一日的過去直至第六天,人被造出來了。在人被造出來以前,神先宣告他的目的,這個目的好像是造人的目的,但實際上是神那永遠的目的。因為神是借著被造的人來完成他那永遠的目的,就是透過他們當時管理地上一切的生物,和透過他們像神的形像這事實來表明。

 

恢復是從有光開始

 

  現在我們將在這幾天裡,地所發生的事稍微提一提。我們要注意一件事,神一切的恢復是從光開始,有光便有恢復;沒有光便沒有恢復,光一來到便照明了在黑暗中的一切事。我們看見第一天神沒有作很多的事,他只是叫光暗分開。光暗分開是個大前題,表明了兩個結局,一個是光,一個是黑暗。神的恢復是要將光帶進來,用光來代替黑暗,在這恢復的過程中,光和暗好像是在輪流地運轉,一直這樣運轉不止,到了新天新地時,我們再也看不到黑暗,到那時完全是光,沒有黑暗。我們感謝神,這是非常寶貝的指標。神的工作一開始便把光帶進來,把黑暗分別出去,這是神在第一天裡所作的事。

 

  這不單在歷史上是那樣清楚,在我們屬靈的經歷上也是一樣清楚。我們沒有蒙恩得救時,我們仍在黑暗中,別人跟你說到神的事,你便感到討厭。人們講到你是罪人時,你便會生氣說,“你纔是罪人,但我不是。”但等到主的光照一來,我們就看到在我們身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,我們對屬靈的事有了傾向,又有愛慕,對罪的認識也很肯定。聖靈一光照我們,我們便為罪為義為審判來責備我們自己,並不用別人告訴我們說我們是罪人,而是我們自己承認自己實在是罪人。在得救的事上是這樣,我們在靈裡面蘇醒時也是這樣。
在我們蒙恩得救以後,我們有時會進入靈性的低潮,靈裡面昏暗到一個地步,好像一點光也沒有。但主的光一來,或許是一首詩歌,或是一句主的話,或是弟兄姊妹們交通的一件事,或是聚會裡所傳出來的資訊,我們裡面有了光,我們立時就蘇醒了。感謝讚美主,他總是把我們領進生命的光中,不讓黑暗的勢力把我們壓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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